問:《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切換到備用局部通風機工作時,該局部通風機通風范圍內應當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停止工作的范圍是否包括工作面支護、清理巷道文明衛生等作業?巷道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是否必須撤離至新鮮風流中?
答: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切換到備用局部通風機工作時,該局部通風機通風范圍內應當停止工作,排除故障。這里所指的停止工作范圍包括工作面支護、清理巷道文明衛生等與處理主風機故障無關的作業。
巷道內的作業人員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全部撤離至新鮮風流中。但如果在切換試驗過程中出現瓦斯超限等異常情況,或者備用局部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能滿足正常通風要求時,為了確保人員安全,則必須將巷道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撤離至新鮮風流中,并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m 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 0.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局部通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