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傷害事故發生時,不要驚慌失措,要保持鎮靜,并設法維持好現場的秩序。
(2)在周圍環境不危及生命的條件下,一般不要隨便搬動傷員。
(3)暫不要給傷員喝任何飲料和進食。
(4)如發生意外而現場無人時,應向周圍大聲呼救,請求來人幫助或設法聯系有關部門,不要單獨留下傷員而無人照管。
(5)遇到嚴重事故、災害或中毒時,除急救呼叫外,還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現場在什么地方、傷員有多少、傷情如何、做過什么處理等。
(6)傷員較多時,根據傷情對傷員分類搶救,處理的原則是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
(7)對呼吸困難、室息和心跳停止的傷員,立即將傷員頭部置于后仰位,托起下頜,使呼吸道暢通,同時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復蘇操作,原地搶救。
(8)對傷情穩定、估計轉運途中不會加重傷情的傷員,迅速組織人力,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分別轉運到附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9)現場搶救的一切行動必須服從有關領導的統一指揮,不可各自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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