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省級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煤礦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工作,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組織起草了《煤礦瓦斯防治能力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征求你單位意見。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省級局組織本轄區煤礦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匯總反饋。請各單位于2024年12月2日前,填寫意見建議匯總表(附件2)并連同電子版反饋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全基礎司。
聯系人及電話:聶書遙,010-64464787、64464294(傳真);
電子郵箱:jcszfc@126.com。